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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过程中的司法复核 Judicial Review

   司法复核 Judicial Review

背景

司法复核基于移民法第72.1条,申请人可以就移民局作出的任何决定,要求联邦法院进行司法复核。

72. (1) Judicial review by the Federal Court with respect to any matter — a decision, determination or order made, a measure taken or a question raised — under this Act is commenced by making an application for leave to the Court.

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 根据移民法第72.1条,申请人可对移民局的任何决定提请联邦法院进行司法复核。包括签证及移民申请的拒签、退料等,均可提起上诉。团聚移民、难民的申请在提交至联邦法院之前还有其他上诉途径,而临时居民签证(如留学、访问、工作)和经济类移民等申请只能通过此途径上诉。若签证官无故拖延申请,也可上诉,此类申请称为强制令(Mandamus)。

上诉的原因:

  1. 上诉成功后,申请将被重新审查,绝大部分情况下会获得签证,减少拒签记录。
  2. 即使上诉失败,也能了解具体原因,通过上诉,申请人能获得与移民局平等交流、辩论的权利。
  3. 通常在上诉后1-2周内可获得拒签理由,比调档快一倍以上。

时限: 申请人在得知拒签结果后的15天内(加拿大境内)或60天内(加拿大境外)必须向联邦法院提起司法复核,除非有特殊原因需要法官考虑。

第一步:要求法院准许司法复核(Application for Leave),此步骤通常耗时1-2个月。

和解(Settlement): 最佳结果是移民局在第50天左右愿意和解。如移民局愿意和解,请直接跳至最后一步“胜诉”。

第二步: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 若移民局不和解,法院将决定是否开庭。如法院不批准开庭,案件败诉。只有约30%的案件能获得开庭机会。在司法复核阶段,移民局仍可能和解,且和解几率较大。如不和解,需在法庭与移民局律师辩论。

败诉与胜诉: 若移民局和解,将直接提供胜诉结果以换取申请人撤诉。若不和解,法官将在批准开庭后的3-4个月内作出最终判决,通常只有两种结果:

  1. 败诉(Dismiss):维持原拒签决定,但不会对后续申请造成更坏影响,移民局将更谨慎对待申请人后续签证。
  2. 胜诉(Allow):推翻原拒签决定,另一名签证官将重新审核申请。

为什么请我们协助司法复核申请: 友好律师事务所是能够合法代理加拿大留学与移民业务的加拿大本土律师事务所,拥有加拿大律师和移民局认证ICCRC移民协会持牌顾问。在加拿大,只有律师才可以代理司法复核。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将帮助您更好地应对司法复核过程,为您争取最佳结果。

以下是一个关于留学签证拒签的司法复核案例:

张同学申请加拿大留学签证,但因签证官认为她在学业目的和未来就业计划方面的解释不充分,导致她的签证申请被拒。张同学相信她的申请材料和解释是充分的,于是决定请律师事务所协助提起司法复核。

第一步:律师事务所协助张同学向联邦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准许司法复核。在提交申请的同时,将移民局列为被告,并将通知被告的证明提交给法院。

第二步:移民局在收到通知后的10天内应诉。张同学需在30天内将完整的司法复核材料(Application Record)递交给法院。在这期间,律师事务所会协助张同学整理相关材料和准备辩护论点。

第三步:移民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回复。在这个阶段,律师事务所会与移民局进行沟通,尝试达成和解。在本案例中,移民局同意在第50天左右与张同学达成和解。

第四步:和解达成后,移民局同意重新审查张同学的签证申请。张同学的律师事务所则在法院撤回司法复核申请。

结果:经过重新审查,张同学的留学签证申请获得批准,她可以顺利前往加拿大留学。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司法复核在处理签证拒签问题时的重要作用。在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张同学成功推翻了原拒签决定,并最终获得了加拿大留学签证。在整个过程中,律师事务所为张同学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为她争取到了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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